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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19:59:29
准备点名!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0:12
全体都有!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1:16
向右看――齐!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1:22
向前――看!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1:46
整理着装!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2:14
立正!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3:03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3:10
停!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05:41
谁在?继续点名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6:33
敬礼!报告政委同志,第一战区点名前集合完毕,是否点名,请指示,值班员之灵!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06:46
回礼,开始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00
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04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09
点名!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13
稍息!
121先生的……(待填) 21:32:40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13
稍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31
主任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42
参谋长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7:52
副处长同志
代理参谋长 2016/08/04 20:08:11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15
杜若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28
嘟嘟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34
识魂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42
守护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8:48
张昔同志
第一战区守护 2016/08/04 20:08:51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06
蓝韵同志
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09:10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12
当归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31
青柩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09:52
心扉同志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0:12
黑狼同志
第一战区当归 2016/08/04 20:11:08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2:00
敬礼!报告政委同志,第一战区学习前点名完毕,应到16人,实到8人,请假2人(黑狼,张昔),报告完毕!请指示!值班员之灵!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2:36
回礼,稍息
代副处长 2016/08/04 20:12:38
到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2:51
是!
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12:54
稍息!
第一战区杜若 2016/08/04 20:13:02
到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3:39
刚来的都自行入列 会后到会人数加上
第一战区心扉 2016/08/04 20:14:13
到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4:19
敬礼,大家早上好,根据总队要求,我们今天进行第二次学习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4:25
晚上好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5:39
下面我们学习军官服服役条例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6:47
内容不多,不许溜号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7:06
红色尖兵军官服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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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日红色尖兵特战总队常委会正式批准实行,2009年12月1日第一修订,2010年10月第二次修订,2011年7月22日第三次修订,2012年6月26日第四次修订,2016年1月12日第五次修订,2016年4月4日第六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七章军官职责
第八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九章 附则
附录:一、二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7: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现役军官队伍,以利于红尖各单位顺利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红色尖兵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是指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虚拟现役军人。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第三条 军官履行红尖条令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红尖部队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
第四条 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尊重队员公论。
第五条 红色尖兵按照体恤现役军官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六条 军官符合本法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役。
第七条 红色尖兵政治宣传部主管全军的军官管理工作,战区单位的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军官管理工作。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8:39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八条 军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 产党,忠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坚持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献身红色尖兵的建设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军队的规章、制度、遵守红色尖兵的各项条例、条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了解现代军事常识、掌握基本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经过红尖院校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历,身体健康;
(四)爱护士兵,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
(五)注册名字ID使用简体中文汉字,健康向上,富有朝气,能够展现中国军人特有的精神风貌。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19:37
第九条 军官的来源:
(一)选拔红尖优秀排连营职干部进入(红尖教导旅)学习毕业;取得军官资格。
(二)接收其他社会优秀成员培训代职;
(三)由特招的文职、专业干部改任;
(四)招收红尖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无参加任何会社人员)。 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五)选拔红尖优秀正旅级以上干部进入(红尖政治指挥学院)学习毕业;取得中高级军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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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红色尖兵现役军官,正营职以下实行教导大队培训结业,副旅职以上由总部统一选拨,经政治指挥学院面试,学习毕业晋升军官的制度.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0:21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十一条 各级首长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分工对所属军官进行考核。 考核军官,应当实行领导和队员相结合,根据军官的基本条件和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考核标准、程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作为任免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告知本人。
任命正旅职或相当于本级以上正式军官职务,必须先经红尖政治指挥学院毕业并经政治宣传部考核合格;未经考核不得任命为正式职务。任命正连级以上军官,一般应经过教导旅学习并获得相应资格。
无教导旅、学院毕业资历的,因特殊情况需要任职并经政治部审核通过的军官,职务一律为代理,不得任命为正式职务。
第十二条 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正大军区级以上军官到军委会委员由红色尖兵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副大军区级军官到正营级军官,由本战区军政主官申请,经政治宣传部审核后任免;各部副部级以下军官由各部主官申请,经政治宣传部审核后任免。战区参谋长由联席参谋部选拨任免。
(三)副营级军官到正排级军官,由正旅级或相当于本级单位主官申请,经战区政治部审核后任免,报政治宣传部备案。
代理政委 2016/08/04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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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区蓝韵 2016/08/04 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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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员之灵 2016/08/04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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