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战区关于菲鹰同志清除令
本帖最后由 红尖冷刺 于 2016-2-28 10:58 编辑第三战区关于菲鹰同志清除令
第三战区菲鹰同志私自退出战区作战群,已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 为严肃军纪,对该同志特进行清除处理,收回军籍!
附: 工作区ID:红尖菲鹰军籍号:1987 第三战区司令部 2016年2月26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