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尖忧弦 发表于 2016-2-20 07:05:22

收到!醉了呵呵麻烦明文规定禁止PK总长(小小建议),,,

红尖娇娇 发表于 2016-2-20 08:15:29

红尖娇娇已代淡蓝转账200红尖币,请注意查收!

九战 发表于 2016-2-20 10:19:04

吼吼吼!总长这钱来得快

红尖耿瑞 发表于 2016-2-20 13:07:42

:funk::funk::funk::funk:

红尖俊宝 发表于 2016-2-21 23:02:05

我帮新兵注册了,刚刚进来就被你们这些整天瞎PK的人二十多次,你们只顾自己快活,那知道人家进来的痛苦,一个劲的提升弹窗,必须要去招待所养伤,刚注册送的100红尖币哪里够养伤啊,住宿费都不够,太讨厌了

红尖军娜 发表于 2016-2-24 19:24:09

哎呀,有意思,我就看看!!!

红尖肖俊 发表于 2016-2-24 22:58:18

支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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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追缴红尖青鸟,红尖忧弦,淡蓝三位同志故意PK所造成的本号无法正常工作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