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提升主体要素协同合作能力。
社会治理能力是社会治理主体要素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由其产生的社会治理效能而得以检验。因此,应加速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的作用,实现网络化治理转型。一要创新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实现机制。可创新探索以主体嵌入、制度嵌入和目标嵌入等结构性嵌入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制度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有机衔接,促进各类治理主体协调配合高效有序,实现党建对社会治理的有效引领。二要构建由政府成为“元治理”角色的网络治理结构。“平等互信、网络协商民主、信息公开共享”被视为迈向网络化治理的三大要件,也是现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应以服务型的网络化治理突破传统网格化治理的弊端,以基层政府赋权和社会要素增能等方式建立起政社之间的合作信任和互惠关系,实现社会资本的培育、积累和增值以应对社会转型可能面临的一些风险。三要建构民主化科学化的公共决策机制。优化协商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机制,让群众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的制定和执行,参与解决养老院床位的合理分配等问题,提高公共决策能力和群众参与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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