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尖神猫 发表于 2022-4-2 17:15:09

关于上海120事件的思考

来源于网络



2022年3月31日看到一个这样的新闻:

关于对浦东120急救中心的调查情况

针对网上反映的在航昌路376弄小区120急救医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的情况,我委立即连夜启动对120急救中心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此时救护车被求助者拦住,要求救护车医务人员出借车载除颤仪。由于该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应该指出,这名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

我委对该名患者的离世深表悲痛,对急救医生由于经验不足、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出借车载除颤仪施救患者深为抱歉!我委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医务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在当前疫情特别复杂、严峻的考验面前,尽医务工作者的全力,为群众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服务。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首先,听到这样一则消息,作为一名医护人员,我对该患者的死亡深表遗憾,同时,我也是在反思,出现这样的舆论一边倒的现象,我们医护人员应该如何做,我们的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管理单位、管理者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出现。

对此:凭现有信息提出以下疑问:

1、防疫人员已经去抢救,是否呼救当地120,其次是否向周围医疗机构求助;

2、当前社区是否配备AED,如果配备有,对AED是使用是否已经培训到位;

3、救护车上的病人情况如何,是什么疾病呼救120,是否允许后救治;

4、当地急救中心是否对所属120团队进行培训,培训是否合格,是否有类似情况的应急方案,是否有“120”团队遇到类似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有无类似的方案。

5、对该次事件不能简单以“处置不当”为由进行停职,应该拿出卫生法或者当地卫生条例来进行处理,并且有理有据,否认就会出现“人治”,法制社会将倒退,

6、(假设信息),如果出借了除颤仪,该病人死亡,又该如何处理,如因为对心跳停止的那位患者进行抢救,家属要求抢救时间明显超过正常抢救时间,家属不同意宣布临床死亡,车上的病人在回院路途中突发意外情况,又该怎么样处理。

7、(假设消息)目前防疫形式严峻,如出现负压救护车上有疑似或者确诊人员(需要转至相应隔离区或者) ,病情稳定,碰到类似需要紧急救治的人员,医护人员在对危重病人抢救后转入院治疗,刚好不巧,这个危重病人因此成为确诊患者,该医护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红尖神猫 发表于 2022-4-2 17:16:44

怎样才能避免这类事情?答:不当医生

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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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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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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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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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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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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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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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毒 发表于 2022-4-2 17: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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