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兵寒枫 发表于 2020-1-15 12:55:01

【教大作业】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本帖最后由 尖兵寒枫 于 2020-1-15 12:56 编辑

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本次学习条例还是有所感受,现在仔细回头看下,第一次学习条例是新兵时,那时的我还是还是初来红尖什么都不懂得一个小兵,第二次是担任教官时期,因为要带人学习和考核别人所以那时没事经常翻条例。之后就是不怎么经常去看去学了,通过这次学习条例使自己更加的去熟悉和了解条例,下面通过我自身发生过的事情来说说我对条例的感受:
首先,《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例》阐述说明了红色尖兵的性质以及成立的宗旨以及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纪规定了处理措施,条例中对奖惩都做了一条摸高和参考的一个明文规定,这样也尽量避免了队伍丧失纪律约束行和作风散漫。也说明了奖励和处分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现在我们中的有些同志对《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例》中的红色尖兵纪律要求每个成员必须做到的十六条中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认知和意识淡漠,现在的我们都说红色尖兵变了,不如说是我们面对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执行力度和思想意识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红色尖兵只是一个框架,在怎么变他都还是这个样子,变得而是我们这些框架里的人。
条例中的第十条:每一名正式进入红尖序列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头像、签名和作战群名字,对于部队授与的军籍、军衔、头像、签名以及作战群名字不得修改和第十一条 红尖现役成员不得以红尖内ID组建其它团体,未经允许不得参与加入其它团体,如果特殊原因有三名以上现役人员加入其它群组,必须向军务部门申报备案。未经红尖授权允许禁止在红尖范围外以红尖名义和身份发表言论或开展活动。这两条应该是违反和触犯的多点,不止一个我,相信有的同志应该身有体会的踩过这条高压线,自认为学到了点什么,就出去大显身手,可到头发现自己想的是有多么太过于理想化。
新兵老兵都喜欢做的有一个事情就是那就是一言不合我就退出作战群,当处理命令下达的时候会说我还回去还没想考虑好为什么处理我,处理这件事情时依据的是《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例》中的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所以说有些事情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乱来。
《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例》是为了让我们在红色尖兵这个大家庭里能够坚持正确的人际交往准则,建立红尖团队健康的人际关系,增进官兵的团结友谊,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创建和谐有序的红尖队伍是红尖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而制定的。
那么什么才是红尖人际关系,条例中第二条无论是运用语言、表情、体态等手段进行直接的交往,还是借助文字图像、网络媒介以及大众传媒进行的间接交往,都是信息交流,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情感、态度等的交流过程,由以上种种交流所衍生的一切有关情感、金钱等方面的直接关系均视为红尖内部人际关系。
无论现实还是网络只要是人多的地方都会产生一些情感和金钱纠纷,这也有我们疏于对条例的学习的原因造成的。
最后,要想在红色尖兵路途平坦,各项条例是我们必须要熟悉和了解的。
结束语:春听雨声,夏听蝉声,秋听风声,冬听雪声,寒枫的唠叨声,打扰大家了。


黑皮 发表于 2020-1-15 15: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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