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战区天鹰同志的清除令【20170107】
关于第二战区天鹰同志的清除令现有第二战区天鹰同志私自退出战区作战群,已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为严肃军纪,对该同志特进行清除处理,收回军籍!
附:
作战群ID:天鹰
注册用户名:尖刀天鹰
工作区UID:1494
QQ号:2501712823
红尖军籍:20010
此令!
第二战区司令部
司令员兼政委:剑仙
副司令员:颜清
副政委:阿雪
副参谋长:九战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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