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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战
发表于 2016-10-16 20:33:50
第二战区军籍授予命令【20161015】
红色尖兵第二战区军籍授予命令 【20161015】
根据红色尖兵新训大纲要求,现有以下同志符合授予军籍条件,现授予以下同志军籍如下:
红尖妮可(UID:1525) 军籍号:20013 尖兵默轩(UID:504) 军籍号:20014
此令!
司令员:剑仙
副司令:顔清
副政委:阿雪
副参谋长:九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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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战区军籍授予命令【201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