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武的清除令
第四战区清除令(第20160814号)
现有第四战区战武同志因触犯纪律被踢出作战群,现已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根据《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为严肃军纪,经四战区司令部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做出清除处理!经第四战区四营级主官汇报,战区司令部核实,现有丹丹同志长期不在线,无法参与战区活动,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第九章第二条规定“士兵入伍满三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在红尖服役或长期不能完成各项工作者,可以退出现役,保留红尖军籍。”条例,特对以上同志作出强制退役处理。
付:
作战群名片:战武 工作区ID:二班战武 UID:904 军籍:红尖00951
第四战区司令部
代理司令帆船
政 委竹韵
二0一六年八月十四日
啦啦啦我是自己退的哦~ 大爷我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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