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战区曦涵同志的清除令
关于第二战区曦涵同志的清除令现有第二战区曦涵同志私自退出战区作战群,已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
为严肃军纪,对该同志特进行清除处理,收回军籍!
附:
工作区ID:红尖曦涵
战区代号:曦涵
军籍号:红尖02138
此令!
第二战区司令部
司令员兼政委:剑仙
副司令员:顔清
副政委:阿雪
副参谋长:九战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谁告诉你我清除的,我同意了嘛? 红尖曦涵 发表于 2016-7-29 1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告诉你我清除的,我同意了嘛?
按条例你被清除了,不用你同意。领导同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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