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霜寒廿四州 发表于 2016-7-25 23:34:32

关于战区副职(机关)以上军官军衔晋升标准规定



战区正职级



少将军衔:入伍满二年以上,任战区正职以上职务满一年(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大校军衔满一年,服役满五年
大校军衔:入伍满一年半以上,任战区正职以上职务满半年(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上校军衔满一年,服役满五年。
上校军衔:入伍满一年以上,任战区正职以上职务满半年(含代理),可不具有学院学历。
                入伍满一年以上,担任战区正职以上职务(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
中校军衔:入伍满半年以上,担任战区正职职务(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担任战区正职职务满三个月。
战区副职级:
大校军衔:入伍满二年以上,任战区副职职务满半年(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上校军衔满一年,服役满三年。上校军衔:入伍满一年以上,任战区副职职务满三个月(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中校军衔满一年,服役满三年。中校军衔:入伍满半年以上,任战区副职职务满三个月(含代理),可不具有学院学历。
机关单位: 少将军衔:入伍满二年以上,任副部级职务半年以上(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大校军衔满一年,服役满五年。大校军衔:入伍满一年半以上,任处级以上职务半年以上(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没有学院学历,上校军衔满半年,服役满三年。上校军衔:入伍满一年以上,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满三个月(含代理),具有学院学历。不具有学院学历累计任职需入伍二年以上,累计任职满半年以上。中校军衔:入伍满半年以上,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满三个月(含代理),可不具有学院学历。各单位副职以下之职务军衔参照本规定降档执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红色尖兵军委会主 席:一剑霜寒廿四州2012年8月18日

王晨 发表于 2016-7-25 23:41:52

军务部收到!!!!!

九战 发表于 2016-7-26 00:03:29

学习!学习!            

红尖暗礁 发表于 2016-7-26 07:23:31

         是!第四战区收到!

红尖夏樱 发表于 2016-7-26 09:12:54

是,第三战区收到!                                 

猛子 发表于 2016-7-26 14:46:07

是,第三战区收到!!!!!!!!!!!!!!!

尖兵寒枫 发表于 2016-7-26 16:18:06

      是,    审核处收到!

红尖魅火 发表于 2020-7-18 13:20:54

中部战区,魅火收到!

红尖千叶 发表于 2020-7-18 15:47:27

中部战区千叶收到。。。

红尖歪可 发表于 2020-12-5 22:16:54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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