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战区关于白月的清除令
第四战区清除令(第20160725号)
现有第四战区白月同志因私自退出所属作战单位,现已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根据《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为严肃军纪,经四战区司令部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做出清除处理!
第四战区司令部
司令影子
政委竹韵
代理参谋长帆船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
红尖白月(UID:1120): 军籍号:4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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