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战区刘盖伦同志的清除令
本帖最后由 颜清 于 2016-7-24 13:18 编辑关于第二战区刘盖伦同志的清除令
第二战区刘盖伦同志违反《红色尖兵人际关系条令》第四条,战区副职以下适龄人员,严禁在红尖内部谈恋爱,若与红尖以外人员建立恋爱关系并双方同意愿意加入红尖,或双方人员在进入红尖之时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经考核后不得在同一战区服役,相关战区必须将双方关系情况向政治部申报备案,违反者当事人员一律开除军籍。后经主官处理,冒出看不起红尖,主官串通等类型的字眼;
退役申请发错板块,未得批准后,私自退出战区作战群,已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根据《红色尖兵组织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脱离所属单位作战群,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作战群,不同单位非执行特殊情况或任务不得串群。如果因意外原因掉出必须马上申请归队,超过二十四小时未归按逃兵处理。
为严肃军纪,对该同志特进行清除处理,收回军籍!
附:
工作区ID:红尖刘盖伦
战区代号:刘小胖
军籍号:红尖01271
此令!
第二战区司令部
司令员兼政委:剑仙
副司令员:顔清
副政委:阿雪
副参谋长:九战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颜青 你要摸着良心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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