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人冤枉死
玥玥本来就是我的闺密是,我把自己的QQ号给她,原本加之前就说说的清清楚楚,现在就让人家有,你们调查了没,听面一词也不行,也可以去调查啊,连调查都没有就让人走,也不符合红尖的条令条例了吧,要是以后发生这种事,是不是也要好人家走啊,玥玥,你就亏死吧。最后我说一句,我是用玥玥的工作区发的硬是没看懂内容想表达什么,另外用别人的工作区号登录本来就是错误! ,,,这是一塌胡涂
条例条令是摆设吗,有问题到相关板块反映,这点新兵的时候就教过你吧 孩子,让号给别人本就是错误,你现在又来个上别人的工作区,更是错上加错。
还有工作区有一个地方叫版务交流处理,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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